幾天前阿姨突然要拿我的身分證副本,說要替我父母立遺囑之用。有點百感交集,一個禮拜前才聽到哥哥要生孩子,那麼快父母就要立遺囑,雖然說現在立遺囑都年輕化,不一定是怕後人爭產,可能是為了在危機關頭提早作出意願,讓自己和家人都不需受到煎熬。不管是甚麼原因,心裡覺得不好受和不安,本來接下來10多天的假期是要留在多倫多,現在我卻想去香港一趟,爭取時間跟家人和未來嫂嫂見面。
一個女生朋友跟我分析為甚麼父母突然有這動作,她覺得我爸媽一直都比較疼我哥,我哥畢業到現在都住在父母的房子,而我就一直靠自己去付房租和搬家,現在哥哥打算把房子出租來補貼其生活開資,於是父母的房子本來是要給我們兄弟,現在哥哥卻獨自拿去“生錢”,有可能父母覺得這個現階段臨時性的安排會變成永久性,為了保護我的利益,他們就立下遺囑。
我沒有打算去問關於這份遺囑的內容,畢竟這些是屬於父母的東西,我的心一直都沒有想過要爭甚麼,如果爭取回來的不是他們的意願,實在太沒意思。加上他們的父母走的時候沒有為他們留下甚麼,我也從來不覺得要期待,因為我要靠我的本事去為我的將來拼命。
既然我選擇了不結婚,不生兒育女,我快要上馬,加快步伐,盡照顧父母的責任。小學的時候他們送我上課,看著他們的背影漸漸遠離校園時,我都會想哭。之前試過和他們同一天回加拿大,他們的班機比我的早30分鐘,我親自送他們去閘口,他們走上登機橋的一刻,我想起了朱自清的“背影”。看著他們的背影越來越小,我的眼淚又要湧出來。今年我又選了同一天跟他們回去,我會盡量抑壓自己的眼淚,不想造成不安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