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我的前度跟我說,心術不正的人,他們工作的時候,特別容易招惹光怪六離的問題。那時後我還蠻天真,看到他吃飯前會祈檮,又常常去教堂,覺得他所言甚是。不過,隨著披著他狼身和狼心的羊皮慢慢脫掉了,不順利的事情就接踵發生在他的身上。不是幸災樂禍,覺得很諷刺,原來他之前都一直說他自己。當然他有選擇權去繼續過著墮落的生活,繼續用他的假良心去待人。不過,我倒不希望在他身旁,無辜的“白狗”不會當災,變了他的陪葬品。作為成年人,我不會在職場迴避他。我深信,我們的錯誤並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,最少,對著燈火發誓,我從沒說過謊話,也沒有作出不規矩的事情。
妖孽何止他一人?踏進社會大學一刻,家人已經跟我灌輸了不要輕易相信同事等等的經驗。或許,我會說跟人時需要保持距離。自己的事情也不要在工作的地方太張揚,尤其是滿以為是大人大義,裝好心的事情會得到人家的認同和愛戴。大錯特錯!做事前請先考慮後果!裝好心的,總有一天會被人識破。收買人心,永遠敵不過大難臨頭各自飛
我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好人因為我不愛討好人。你們可以說我自以為是,過份高傲。不過,我重申,我不愛同流合污更不喜歡違背良心。也相信,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可悲,身邊有一群欠缺能力的婦人除了雞毛蒜皮的小惠外,遇上困難就只懂閃著眼把責任推倒別人身上。面對這種人,我更不會當好人。因為,這些下賤和近乎弱能的人,幫她們,她們只會覺得是應分,是上天欠她們的,她們要人家還給她們。既然她們在人前那麼有自信,我怎可以埋沒她們展示自己的機會?放心吧,我會更按本子辦事。
在香港立法院(前身是大法院)前面站著了蒙著雙眼的法律女神,我相信,我快想著她的方向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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